English

这家学校怎能如此作广告

1998-08-22 来源:光明日报 李永生 申作功 我有话说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大众日报社诉被告日照市丁码电脑培训学校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

今年6月5日、6月9日,日照市丁码电脑培训学校分别在《日照日报》、《日照广播电视报》上发布了广告,广告称: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大众日报社拟将该报自办报之日起至今50年的报纸,制作成电子读物,载入国际互联网络,特在日照设立信息中心分部,拟招收微机操作人员45名,主要从事过去旧报纸的文字录入工作,签订三年合同,工资有保障。我校新老学员有意应聘此项工作者,速与我校联系,我校给予推荐。上述广告发布后,日照市丁码电脑培训学校便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员。此后,部分学员多次打电话到大众日报社询问安排工作事宜。在大众日报社答复无此事后,有的学员持上述广告到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大众日报存在进行招工欺诈的问题。

大众日报社认为,日照市丁码电脑培训学校未经许可,擅自盗用大众日报社的名义公开发布广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已严重侵害了报社的名誉权,遂向日照市东港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日照市丁码电脑培训学校停止侵害,清除影响,并支付赔偿费五万元。

大众日报是山东省委机关报,拥有众多的读者,在全国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这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